台灣購美國軍備的政治迷思


台灣與華盛頓有一個共同的說法︰美台武器交易有利於維持兩岸和平穩定,在最近六十四億美元的武器買賣被白宮公布後,馬英九剛好路過美國,被問及這事時,他更直截了當說︰這樣可以令到台灣更有信心與大陸交往。

馬的說法除了武裝理論所指的「威懾作用」,可以用高科技武器來作「恐怖平衡」,令到敵方礙於高風險而不敢輕易動武。相信馬的說法還有另一層意思,即用買老美的武器去塞住台獨與民進黨的嘴巴,免得他們擔心與大陸全面建立經貿社交之餘,會造成向大陸傾斜,最終會被吃掉。只要美台仍有武器買賣,大陸再三不高興或抗議之餘,也說明台灣仍有兩手準備,這樣可以叫民進黨沒有藉口。

軍事平衡 政治考量

另一邊廂,奧巴馬也同樣有類似馬英九的政治說辭,首先是指售武一事,早在他的前任布殊下台前已有所決定,他只是按本子事。如果他不照辦便會被共和黨譴責為向中共「叩頭」,有失美國「No.1」的威風,在國人眼中也有示弱的觀感。為了平衡他月前訪問北京與中國簽下諸多美詞讚許中國的「聯合聲明」,奧氏甚至還加量對台售武,其中甚至還包括了被中國指為具有攻擊而非純是防守性的先進武器。

可見美台的武器買賣,既有軍事平衡的理論說辭,同時也有政治考量。至於因為售武而長期從台灣獲得大量財政收益,讓過時與過量的武器儲備得以脫手,令到美國的軍事工業得以不斷推陳出新,其中最大的建軍資源的最大獻金,除了阿拉伯、日本之外,台灣也不出其右,常常維持在三名內。就這次六十四億美元的交易來說,平均每個台灣人便得付出超過二百七十美元。看在台灣人眼中,難怪有人要感到不解、無奈,甚至氣在心頭。李敖便曾在國會大罵說︰台灣幫美國反共當其看門狗,還要用錢去向主人買骨頭,真是豈有此理!

就以上軍事與政治的說辭來觀察,值得在此討論。首先說「軍事平衡」的觀點。一般用在兩個勢均力敵而又僵持不下的宿敵,才會有其現實性。正如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法國與德國的對峙,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與蘇聯的對峙,這兩對個案,都不斷絞盡腦汁,用上一切可用的資源作出武器競賽,為求不讓對手佔優勢,結果是德國在競賽中遠遠超越法國,後者也因此被攻陷而兵敗如山倒,迅速覆亡。

在美蘇軍事競賽中,雖然歷經半個世紀多不分軒輊,卻也因為彼此製造了足以摧毀五十個地球表面的大量核子武器與先進飛彈,雙方成功製造了「恐怖平衡」,彼此都因此而不敢輕易動武。終於東西對峙的冷戰五十多年,第三次世界大戰得以逃過一劫。

就這兩對個案來評斷,軍事競賽不保證一定能得到雙方呈現平衡的狀態,反之,因為競爭的心態長期呈現備戰,彼此的敵意也就難消,一旦看到對方出現弱勢,反而會促使強的一方伺機啟動閃電攻勢,德國打法國便是如此。

如果將上述兩對個案作參考,便可看到所謂海峽兩岸靠武備平衡去維持和平,是不現實,也是不智的。首先是德法的例子說明了兩岸的地緣政治比德法的高危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台灣被視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又是地處於太平洋航海要道,更加上對中國防衞其南中國海島嶼主權有戰略上的制衡功效,中國的海事權不發展則已,否則不可能長期讓台灣來與大陸作出「軍事平衡」。否則對主權完整與國家安全都是一大威脅,更何況協助此一平衡的還是來自一個聲言與共產主義不能共存的美國!

其次,上述兩對案例還說明了要作軍事競賽,還得要全方位的國家資源勢均力敵,兩岸相比,台灣還不及當年的法國,更無可能比擬美蘇實力相當。因此,在大陸國力迅速提升的情況下,台灣要與其作出軍事武備競賽,勢將難望其項背。

如果奢望美國要將全副軍事資源單純為護台而護台,那是不現實的一廂情願,要靠買來護台,千百倍於現有的購武經費也不濟事,也都付不起,尤其是在台灣日益惡化的政治鬥爭生態下,因為與大陸賽武而不斷加大經費,只有讓問題在立法院更加政治化而無法過關。

對外購武不現實

由此,本文相信對外購武而尋求與大陸軍事平衡的作為,是不現實與不智的,尤其要考慮到的是經歷二○○八年的金融海嘯後,一方面是美國的經政弱點暴露,另一方面,是促使中國迅速作出外貿市場與內需市場的調整,同時也加速國內基建,與整合亞洲市場。只不過年多時間,出現了中美一長一消的趨勢,也都促使台灣經貿捨歐美而更向大陸傾斜。今後可以預見到的趨勢將是無可避免地︰要不便是誠如奧巴馬說的,美國再不能獨力去支撑世界的發展,必須靠中美兩國合作才能成事。

因此,在賽武無可為之餘,台灣應早日展開兩岸的政治關係發展的籌劃,要做到這點,首先便不要讓購武來助長中美交惡,從而破壞兩岸得來不易的政治互信。雖然馬英九再三說政治談判要後於經貿,也要先易後難。什麼是政治易事?什麼是政治難事?可從政黨與政府兩塊去考慮,既然國共兩黨都能擺脫宿仇而出現第三度「談和」。

民進黨與共產黨沒交惡紀錄,就算其台獨訴求被視為大逆不道,但台獨難關重重,單就民意這一關便不可能讓其主導大局,還有國民黨在內共產黨在對岸也可左右大局,因此,面對台獨的思維,是多黨互動的局勢,不是一黨能行事的。

至於政府這一方,在二○○八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在政府行政與立法上,兩岸已出現彼此接受與配合的紀錄,如果能在兩岸彼此未能整合的行政與立法機制與條文之外,建立一個共通與共融的行政與法條,當是易行之道也!

鄭赤琰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信報,時事評論,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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