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油尖旺京士柏選區參選人林健文(右三)落選後,到廉署示威。 (資料圖片) |
毫無疑問,任何有關選舉的立法規範,原意和用意均屬正面;一旦法定約成,實踐結果往往會證明原有法規或有欠完善,或出現負面影響,因此才會不斷修訂原有法例,甚至把它廢除。
京士柏區議會選舉一案的判決,既有矯枉過正之處,也顯示法規存有「灰色」地帶,讓法官有予奪予取的裁決空間。
沒有構成貪污行為
梁偉權被起訴的原因,在於他把五十二名支持者的名字印在宣傳單張之上,事前卻沒有依照選舉條例的規定,即須要取得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他的競選對手林健文於是提出申訴,狀告梁偉權違法,要求法庭判他當選無效。
在庭上,梁偉權的辯護律師指出,事先未有取得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屬「行政疏忽」,而非未經當事人同意便盜用他人姓名去欺騙選民;而梁偉權事前已取得名單上每位支持者的口頭同意,只因選舉工程繁忙,助選團隊在協調上出現疏忽——印刷單張的工作人員與負責收集支持者「書面同意書」工作人員並非同一組人,最後又沒有專人負責審查確認的工作,當發現欠缺「書面同意書」之後,也即時找到所有支持者補回「書面同意書」,並要求各人提供「書面聲明」。
其實,林健文曾把此事告上廉署,廉署也曾找到梁偉權的支持者證明事前確有「口頭同意」一事,提供的「書面聲明」也屬每個人的意願,當中沒有發現什麼「違法交易」;廉署已接受梁偉權的解釋,沒有接受林健文的指控,梁在廉署這一關可說沒有構成「貪污與不法行為」,沒有受到拘捕或起訴。
梁偉權想不到的是,過得了「反貪污調查局」這一關,卻過不了高等法院這一關,主審法官林文瀚毫不考慮梁的「行政疏忽」和「非有意犯貪污與非法行為」的辯解,也不接受支持者的「書面聲明」和事前的「口頭同意」作為非欺騙選民的證據。在林大法官判詞的第29節寫明他對「選舉條例」的看法,並認為「選舉條例」第三部分是維持「公共選舉誠篤」(Integrity of our public elections)的柱樑之一。
他引用這部分列舉的法令目標:(a)to ensure that, as far as practicable, elections to elect the Chief Executive......, are conducted fairly, openly and honestly and are free from corrupt conduct and illegal conduct…,藉此裁定梁偉權犯上這條法令,卻完全不考慮他事實上已取得支持者「口頭同意」的事實。
在林大法官的37節和38節還進一步指出,如果律政署檢控官覺得此案不跟進起訴梁的刑事責任,將令人驚愕(surprising),甚至誠實的公共選舉之公共利益也將難以維持。
由此可見,林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意志非常堅定,梁偉權的刑事責任罪無可逭。
既然林大法官援引的判罪條文是以「選舉法令」的立法目標為準繩,那麼法令裏頭提到的「公平、公開、誠實」三大法寶,以此證諸梁案,支持者名單若全屬「虛假」,當然是罪據十足,因為犯者已「有意」藉此欺騙選民;反之,如果名單屬真有其人,而且已證明事先有「口頭承諾」予以支持,在此必須進一步去看,「支持」雖然不等同同意梁偉權把他們的名字印在宣傳單張上,可是事後當支持者名單的所有人均願意簽下「書面聲明」,表示支持這位候選人,那麼刻意欺騙選民一事,實在有存疑之處;何況他已提出「行政疏忽」的辯解,凡是曾經參與選舉工程的人都會深切體會到「忙中有失」的經驗。
影響公民參與公職
值得注意的是條文寫的:to ensure that, as far as practicable,這個practicable真是可圈可點,而且還是as far as(盡可能),可見制訂「選舉法令」的立法者早已深深明白到選舉工作的千頭萬緒,因此立法者實無法從選舉行為中斷定絕對的是與非,也即無法確保百分百之「公平、公開、誠實」的選舉行為,因此才會有「盡可能去實踐」的字句。
此外,把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書」看成是選舉成敗的要件,實在大可不必。長期研究選舉工作的學者都可舉出這種借支持者來為候選人「叫票」(Call Votes)的效果不但不顯著,有時還有反效果,但正負效果都不足掛齒,與其花時間金錢去做這種收效不大的工作,遠不如花同樣的錢和人手去做其他更有效的事。
總之,此案的判決疑點甚多,既然屬於具有「先例」的要案,當局更應縝密從事。何況敗訴者不但失去議席、失去個人名譽,還得賠上巨額訴訟費,這絕非以法鼓勵健全選舉之道,反而變成惡法挫折公民熱中參與公職的反效果。
【註】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中,油尖旺京士柏選區參選人林健文得1043票,僅以2票之微敗於獲得1045票的梁偉權;林健文入稟法院,指梁偉權未取得支持者「書面同意書」,便偷步在選舉刊物中列出52名支持者的姓名,此舉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月22日(上周五),最高法院裁定2011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選舉結果無效。
鄭赤琰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信報,評論,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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