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判決影響深遠


港珠澳大橋工程因環評報告出了問題, 高院裁定政府敗訴。此案牽涉面廣而深,值得各方深切關注。

第一,就大橋的經濟意義來看,最基本的影響,是香港、澳門和珠海要不要進行經濟整合?建,有利整合;不建,不利整合。經過內地和香港的經濟專家多年論證,建則兩利,不建則雙輸。

有日本學者評析,如果三地再向珠江三角洲整合,這區域的經濟潛力幾可敵得過日本。香港不是有人鎮日擔心上海會取代香港?這座大橋的效力,足夠令香港、上海、天津變成三大城市,到時誰也不會超越誰,相輔相成的結果,只會帶領中國超越世界群倫。

當年主張開放的中國,其慣技便是在中國開發城市,以英國為首的推動下,包括香港、廈門、上海、天津、武漢等重大城市,也乘勢擺脫了中國的傳統城市格局,由政治中心轉型為經濟中心。二十一世紀,中國城市發展的機遇空前,香港挾着世界大都會的優勢,能否整合其腹地,港珠澳大橋最為關鍵。港人不斷強調自己的價值觀,這種作繭自縛的想法卻難成大器。

事件背後的「政治操手」

第二,大橋涉及的法律訴訟,突顯了本港的問題。事發以來,媒體和輿論各取所需,持經濟至上者,指裁決小題大做,棄經濟於不顧;持司法至上者,拍掌叫好,認定這是法律公平正義的表率,是香港法治的勝利。

媒體的兩大反應,正好代表社會的兩大基本矛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次訴訟的原告朱綺華婆婆,指控大橋工程將影響她的健康(朱婆婆患有糖尿病和心臟病)。法官判詞指出,政府在工程環評報告中未能作出造橋與否的環境狀況比較,因而判政府敗訴。

此案的判決,肯定激化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香港的經濟發展,長期以來要滿足人口的不斷增長,在規劃經濟發展時,往往只求經濟成本低來推高收益,從而吸引投資,製造工作機會和收入,因而對環保問題未有前瞻性的認識與考慮,更不可能有條件為保護環境而犧牲經濟。根據判決,將來的經環矛盾,容或有迴旋空間;可是過往累積下來的老賬,會否因是次案例而百病迸發,這才是各方應予深切關注的嚴重問題。

法律的觀點是「不究既往」,在沒有環保法例之前,所有因經濟發展而引發出的環保問題,不可會成為法律追究的問題。

就是次朱婆婆起訴政府的事件來看,雖有其法律根據,但也不能否認她背後有着一個「政治操手」;有些媒體也已令這位「操手」呼之欲出。不管誰是操手,就政治意義上來說,司法覆核已成制約或攻擊政府的利器,想要政黨不加利用?無異於叫貓不捉老鼠。何況政黨衝擊政府的浪濤不斷高漲,手段也愈演愈烈,此案的政治導火線,可以提供不少危機燃向現存建築的火藥庫,引爆千百個「朱案」,法律不可以追究的事,並不能排除政治追究的運動,說得白一點,市區現時有數之不盡的高架公路貫穿民居之間,形成空氣和噪聲污染,政客若以此向政府發難,可以無日無之,所謂污染受害者見有人伸冤,哪會不「聞雞起舞」?

朱婆婆之先,有反領匯的盧婆婆、菜園村事件、美孚新邨事件、反高鐵等等,全因政治動員而令政府疲於奔命,這正是反政府的政客和政黨所樂。對他們來說,癱瘓政府便能說明沒民選的政制下,不可能有民意基礎的政府,不可能有人民認同的政府。因此,朱婆婆等事件擺在立法會和行政會議面前,正是必須快速立法做好每項發展工程,以及現存的環保問題,否則經濟發展與環保的矛盾不能擺平,香港的安定繁榮也會不斷受到衝擊。

第三,從司法與行政兩者關係的角度來看,類似朱婆婆或盧婆婆等案件,背後均有顯著的政客或政黨操縱。台灣文化評論作家南方朔,觀察台灣的政黨政客操縱議題以突顯自己知名度,從中獲得選舉勝算的情況已日益嚴重。南指出,操縱得太多,只會讓是非更形混亂。

防患政治失聰症

司法原本的職責,是判斷社會政治的是與非。司法界一般執着於其專業訓練,偏是對社會與政治的是非,往往千頭萬緒,專精業務的司法人員往往會一棄障目而不見眼前的泰山。

最佳的例子就發生在台灣,一位高院法官主審一名三歲女孩遭受性侵犯一案時,堅持犯事者是否有罪,關鍵在於法律條文的受害者「有無個人意願」,有則無罪,無則罪成。法官指稱,難以證明女孩「有沒出意願」拒絕侵犯,於是宣判性侵罪不成立。

可見該名法官專業一流,但卻犯上政治常見的失聰症。香港以政治操縱司法的事件不斷增加,有朝一日,難保不會出現政治失聰的司法人員,防患之道,叫政客不操縱司法。最妥善的辦法,還是早日完善司法條文,減少司法模糊空間。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鄭赤琰

信報財經新聞,時事評論,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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