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該如何自我檢討

月初的區選結果對泛民衝擊甚大,這可以從各黨成員的反應看出來,他們還眾口齊聲說要自我檢討,公民黨如此,民主黨也然,社民連的主席還引咎辭職。

泛民之敗在於太「泛」所謂「泛民主派」這一稱號,本身已說出「泛民」的問題——在於太「泛」。泛字的涵意在於「不受規範」,像洪水一旦不受河道的規範便要四出流竄,泛濫成災。泛民自有規模以來,便是聽任各路人馬,只要打出自己的「民主」旗號,便可在其中佔有一席之地,任由發言和發力。尤其這多年以來,港人熱中搞遊行示威反政府,任何個人、團體或黨派,只要反政府的任何一個政策或施政,都可投入遊行隊伍,以示壯大。

遊行如此,選舉也然,只要自稱民主,便可組隊參選,面對同一旗號的人馬在同一選區出戰而造成廝殺,便不厭其煩地搞協調,每次競選的協調總要爭到七情上臉——最後促成一種心態,認定支持泛民的選票自己也該享有一份。如此連番「協調」,又不能徹底整合,也就種下早晚因太泛太濫而不受規範的禍根。這是泛民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出在視選舉當選為「生死符」,是個人或黨派參政的生死決,黨員或黨領導一旦把「能否當選」看成自己進退政壇的目標,參政的心態將變得「勢利」,在黨內要為此爭到頭破血流,在黨友之間也要寸土必爭,變得非常情緒化,什麼抹黑,什麼粗言粗行,熱罵冷嘲,甚至妖魔化對手,發動傳媒攻擊,無所不用其極。當這種情況習以為常,便促成一種錯誤的心態,以為選舉就是鬥勇鬥狠鬥臭,誰長於這一套,便可引導選民投自己一票。這種選舉歪風二十多年來每況愈下,今屆區選前後連自己友也鬥上了,正是選舉次文化六親不認的正常現象。

第三個問題出在未能正視議會,善用議會體制。回歸前後二十多年來的議會運作,形成泛民與建制兩個陣營無法作出有建設性、協調性、妥協性的互動,所見到的只有愈來愈強烈的對抗,碰到重大的議題,不惜以各種手段醜化、妖魔化、暴力化和敵對化對手,例如高鐵事件、包圍立法會。

總之,在許多重大的立法提案,正反雙方有歧見,很正常,一味加以扳倒而感到勝利,這是不正常的議會行為。正常而健康的做法是,採用明辨是否的態度,要有耐性,要有智取。這樣做不是示弱,強弱高下的判決來自眼睛雪亮的選民,只要自己講理,對手不聽講,選民自有分寸。

如果泛民政黨能老早預見今次因內訌而落敗的下場,便會珍惜議會這個最根本的政治平台,珍惜其提供予各政黨一個bargaining 的神聖殿堂。因此回到議會政治,珍惜議會論政,是泛民的不二選擇。

第四個問題出在過分否定現有政制一無是處,以至自我進退失據。例如要求火速終止功能議席的選舉、雙普選要(行政與立法)鐵定路線圖並火速辦到。這些要求在泛民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民主的一大原則是「多數決」。根據政治學的通識, 「多數決」之所以體現民主,在於其促使「整合的、聯合的力量」,服膺克服歧見,與團結多數以求治。

議政殿堂應該珍惜

若以「多數決」的民主原則看待泛民「雙普選」的訴求,最起碼的工作是爭取立法會多數通過「雙普選」方案。

不過,如果達不到這個目的,泛民便不斷激化議會對立,批判對手為反民主、反人權、反道德,並同時埋怨功能組別議員太保守,而非要快快終止功能組別選舉不可。這種取態,不但不可能在議會爭取到「多數決」,而且也引發對手整合和聯合自己陣營的力量,作出對抗。

這樣,面對改革無法從速到來的結果,泛民有人對代議政治徹底否定,宣揚「直接民主」,以取代「代議民主」,在這邏輯思維下,什麼「公投」、「包圍議會」、羞辱高官等都派上用場,只欠還沒啟動暴力革命,但有人已高喊「全民起義」。不過,香港的主流意見會接受嗎?看來泛民已受到考驗。

以上四個問題,只是擇其大者而論之,其他有待另議。

鄭赤琰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信報財經新聞 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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