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本是一個很單純的法律問題,可是幾經周折,卻被嚴重「政治化」,成為一件又複雜、又難處理的政治事件。
根據香港法律,建築有無違法,有詳細條文援引判斷是否合法。整個涉及僭建的法治,由土地、圖則、用料、工程人員、到完工入伙等等,都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層層把關。
當中有什麼出錯,均有法定人員跟進處置,每個環節均有授予法定權力的負責人處理。
如果僭建問題跟着這套法定程序處理,便不會節外生枝。由不該插手的人插上一手,不該過問的人不斷開腔,甚至有人還怕當局執法不嚴不公,結群結黨向當局施壓,向事主叫罵,儼然要把事件拿來考驗官員的辦事能力,如此一來,僭建事件也就由法律問題演化為政治問題了。
對處理僭建問題的官員來說,他面對的僭建問題不只是份內工作,還得考慮到那已形成反僭建的群眾壓力、還得考慮僭建者與反僭建者的政治標籤。
如果把僭建問題留在法律層次處理,執法人員當能勝任,一旦叫執法人員面對那麼多的政治漩渦,遭到沒頂的機會便很高了。這不但無助解決僭建問題,反而讓某些人把問題無限上綱,既懷疑制度,也懷疑官僚,引來更多的揭發!
當僭建問題政治化後,便得出以下的現象:一、帶出群眾運動最早出現群眾組織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施壓的是,有人群起指摘新界原居民享有特權,既要丁地,又要僭建,要林鄭非立即清拆新界原居民的僭建物不可。林鄭面對不斷尾隨的反對群眾,便誇下海口,誓言依法辦事,一反港英百年來的施政方針(以忍讓的自由主義手段為主),令原居民憤然以對,也群起反對。
新界之外的另一次更大的反僭建群眾運動,發生於今年「七一」遊行。雖然遊行的議題眾多,但由於梁振英僭建事件,觸發遊行隊伍高調打出「反僭建」、因而迫梁振英下台的旗號。
顯然,市區的僭建案件同樣眾多,戶主面對大規模的群眾壓力之餘,為了自保,也會自我串聯反抗,更與新界六百多條村共生共聚,他們隨時可以一呼百應,有樣學樣——你們會組織來犯,我們也會合群自衞。
這種群眾運動式的政治化事件,將是僭建問題的最大破壞力。
二、變成聲討人格僭建問題本來可依法處理,政府已處理過無數個案,從來不會把當事人的人格拿來法辦。近期出現的現象卻是急轉直下,大抵是僭建者多有從政身份,政敵當然見縫插針,把僭建事件轉為聲討僭建者的人格和誠信。
一旦把人格和誠信放在公眾面前以放大鏡檢驗,媒體便如獲新聞至寶,大事標題,圖文並茂。負責的官員也在壓力下作出「配合」,新聞壓力對當事者感到無法應對,失去方寸者有之,胡言亂語者有之。
由於僭建而被人打成人格破產,這是否得當?先不說法律觀點,就說這種政治化行動,便可看到其負面的政治效果,真是無可「限量」。
據政府的粗略估計,涉僭建者最保守也有八十萬宗之多,其中什麼階層的人或會難逃此「劫(被政治化),富人、中產者、窮人(木屋佔用官地非法搭建)、官員(包括法官)、立法議員、行政長官、公務員、商人家……,總之八十萬宗僭建橫掃全港,如果因此而否定他們的人格,則港人情何以堪!
這八十萬宗僭建,既然已在政治化之路邁進,接下去,便是無休止的互相揭發和聲討,若全因僭建而失去人格,不但不是僭建法律的原意,也非理性政治的作為!
政治化是政治的負面行為,非智者所為,請港人謹之慎之!否則,到時沒有贏家,港人全是輸家!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鄭赤琰
信報財經新聞 時事評論 2012-07-16
留言
張貼留言